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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开展我县文物建筑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发布:admin 来源:1 时间:2022-09-13 点击:115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玉溪市文物局玉溪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玉文物联发〔2022〕1号要求, 9月6日,峨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联和县消防大队进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自查、自纠工作。

检查组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监管责任以及主体责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先后深入小街街道、甸中镇、双江街道、大龙潭乡、化念镇,实地查看了谭昌勒财神庙、峨山起义武装革命活动旧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八字岭大庙、觅耻冲滇中地委办公旧址、塔克冲大庙、峨山农村第一个党支部诞生地旧址、罗里关帝庙、峨山文庙等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一行重点从: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消防设施设备等管理情况;重点整治在文物建筑内吸烟、指定区域外燃香烧纸燃烛、违规动火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等禁止行为;重点解决违规私搭乱建、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防火隔离和间距不符合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消防水源不足、应急处置能力弱等突出问题,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如实填写《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记录表》并当场提出整改意见。

检查组要求各乡镇街道: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期限和要求,指定专人跟踪督改,并采取临时严管严控措施,加强人员值守。要按照及时、适用、有效原则,指导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结合文物建筑结构特点和火灾风险,制定操作性强的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预案,做到“一项一策”。加强日常熟悉调研和火灾出动调派,针对文物建筑特点、消防水源设置等,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到场、有效处置。(文字:周敏春;摄影:龙海娇 周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