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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省财政厅到我县督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发布:admin 来源:1 时间:2023-07-12 点击:757

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赴昆明市、玉溪市开展非遗保护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处长董艳玲、省财政厅科教文化处一级主任科员杨越峰、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三级主任科员周毅到我县督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采取实地调研考察,交流座谈,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对玉溪非遗博览园项目建设和中央及省、市财政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绩效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耀芬、市财政局副局长张闳顺、市文化和旅游局四级调研员王一、市文化馆馆长、市非遗保护中心主任侯庆等陪同调研督查。

调研组一行首先来到峨山县嶍峨古镇,调研玉溪非遗博览园项目建设情况。近年来,峨山县文旅局积极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报对接,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决定建在峨山。通过利用规划馆、博物馆(方志馆)、非遗展示馆即“三馆”,整合全市非遗项目资源,活化利用非遗文化,扩大峨山旅游核心竞争力和对外影响力,以非遗引爆旅游,延伸发展户外旅游、乡村旅游,把峨山打造成中老铁路非遗展示中心和精典驿站。

县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员,梳理报送了中央及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专项经费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经费补助到位及使用绩效情况,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员表示将对未下拨发放的经费积极安排筹措,近期内落实下发。

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处长董艳玲指出,今年3月,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与支出标准、申报与审批、绩效管理与监督等内容,各地应严格按照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了资金申请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图 文:峨山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  张飞斐
编 辑:周立娇
审 核:赵德科